1、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滅菌與監測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
2、醫療機構應當對口腔診療器械消毒與滅菌的效果進行監測,確保消毒、滅菌合格。
3、滅菌效果監測采用工藝監測、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
4、工藝監測包括滅菌物品、洗滌、包裝質量合格;滅菌物品放置滅菌器的方法合格;滅菌器的運行程序正常。壓力蒸汽滅菌監測合格后在常規使用條件下做到每鍋工藝監測。
5、新滅菌設備和維修后的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確定設備滅菌操作程序、滅菌物品包裝形式和滅菌物品重量,進行生物監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設備滅菌操作程序、滅菌物品包裝形式和滅菌物品重量發生改變時,應當進行滅菌效果確認性生物監測。滅菌設備常規使用條件下,無菌物品每包化學監測,每月進行一次生物監測并做好記錄。
6、用包裝方式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環氧乙烷滅菌的,應當進行工藝監測、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
7、使用中的化學消毒劑應進行濃度監測和微生物污染監測。
濃度監測:對于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等易揮發的消毒劑應當每日監測濃度,對較穩定的消毒劑如2%戊二醛應當每周監測濃度,使用頻繁應縮短監測時間并記錄。
微生物污染監測:使用中的化學消毒劑每季度監測一次,使用中的滅菌劑每月監測一次。
來源于kq52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