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感染性廢物和損傷性廢物分別用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包裝物或容器盛裝。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再次取出。
四、盛裝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 3/4 時,必須進行緊實嚴密的封口。
五、必須使用有警示標識的包裝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再增加一層包裝。
六、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或生活垃圾。
七、使用后的輸液器、注射器應將針頭毀形,針頭按損傷性廢物收集,輸液器、注射器按感染性廢物收集。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制度
一、感染性醫療廢物、損傷性醫療廢物等需要焚燒的醫療廢物必須定期焚燒處置。
二、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相關的廢物管理,必須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處理。
三、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如細胞毒藥物,必須由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處置。
四、放射性廢物必須按有關規定,實行專人負責處理并有記錄。
五、隔離的傳染病人產生的傳染性的嘔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須嚴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六、禁止任何科室及其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事故報告制度
一、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其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向院領導報告,并在 48 小時內向縣衛計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報告。調查處理結束后,必須將調查處理結果向縣衛計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簡要經過; (2) 泄露、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別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的科室: (3) 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 (4) 已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二、發生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三、當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人員傷亡或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 2 小時內向縣環保局、衛計局報告,并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四、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被醫療廢物污染或損傷時,在采取緊急處理措施的同時立即向院領導報告。
醫療廢物交接制度
一、醫療廢物運送人員應當對收集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
二、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在接收醫療廢物時,應外觀檢查醫療廢物的包裝與標識,并盛裝于周轉箱內或桶內,不得打開包裝袋取出醫療廢物。對包裝破損、包裝外表污染時應當重新包裝。對拒不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包裝的,運送人員應當立即向院領導報告。
三、實時登記危險廢物轉移登記本,交接時雙方共同填寫。
醫療廢物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一、在收集轉運醫療廢物當中發生泄漏、溢出、散落時,轉運人員立即向院領導報告,必要時和疾控中心聯系。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程度。
三、盡快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要盡量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及現場其他人員和環境的影響
五、轉運人員對泄漏、溢出、散落的醫療廢物迅速進行收集、清理和消毒處理。對于液體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處理。并對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以防擴大污染。
六、清理人員在進行清理時必須穿防護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護用品,清理工作結束后,用具和防護用品均須進行消毒處理。
七、事故責任人必須向院領導,縣衛計局、環保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事故處理完畢后,要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院應急事故小組、衛計局、環保局。報告的內容包括: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簡要經過, (2) 泄露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別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科室, (3) 醫療廢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 (4) 已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八、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被醫療廢物污染或刺傷時,立即向院應急小組報告,根據不同的處理方法進行相應的處理措施,必要時接受醫護技術救治,進行體格檢查,防治傳染疾病。
醫療廢物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一、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二、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
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的人員要有嚴格的防護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三、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禁止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六、在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七、經常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醫療廢物暫時儲存制度
一、暫時儲存室設在四樓獨立的房間。
二、袋裝的醫療廢物必須裝入暫時儲存室內的集裝箱內,不得露天存放。
三、醫療廢物暫時儲存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四、儲存室要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專人管理,不準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五、室內盛裝物必須防滲漏和防雨水沖刷,避免陽光直射。
六、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
醫療廢物轉運制度
一、安排專人收集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別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
二、轉運人員收集醫療廢物時要與廢物產生地點負責人進行廢物交接登記并簽名。
三、轉運人員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有關規定運送至指定的暫時儲存地點。
四、轉運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儲存地點。
五、轉運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必須防止造成醫療廢物盛裝容器破損或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一律實施袋裝封閉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