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9月30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深化衛生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關于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1〕28號)和《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8〕1號)有關精神,深化醫療衛生系統職稱制度創新,經研究,決定在山東省立醫院等9所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職稱制度“雙自主”改革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山東代表團赴南方三省學習交流會精神,把制度創新作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核心,遵循衛生行業特點和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發展規律,解放思想,大膽創新,打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壁壘,打破職稱和聘用(任)硬性掛鉤對創新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限制,讓職稱回歸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本質,讓用人單位真正享有用人自主權,全面激發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的創新動力和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活力。
二、試點內容及期限
在省、市及高校附屬醫院中,選擇部分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職稱制度“雙自主”改革試點。“雙自主”,即單位自主用人,職稱不與崗位聘用硬性掛鉤,只作為聘用參考;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自主參加職稱評審,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開展“雙自主”改革試點工作,目的是推動建立“個人自愿參評、社會公正評價、單位決定聘用、政府宏觀管理”的新型衛生職稱制度,為全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趟出一條新路。試點期限為兩年。
(一)單位自主用人
改革醫療衛生機構職稱與崗位聘用硬性掛鉤的制度。試點單位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試行辦法》(魯人社發〔2015〕67號)等文件規定,按照分類評價人才的原則,以醫務人員醫德素養、臨床水平、帶教能力、業績貢獻和公立醫院公益性為導向,自主制定不低于國家和省有關系列(專業)職稱標準條件的崗位任職條件,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價為基礎的業內評價制度,自主開展崗位聘用。職稱不再作為崗位聘用的必要條件,用人單位綜合考慮崗位職責要求和專業技術水平能力等因素,自主確定職稱在崗位聘用中的權重。
(二)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自主參加職稱評審
改革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受崗位限制的規定。試點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照有關規定自主參加相應系列(專業)的職稱評審,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用人單位應鼓勵支持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或設限。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的職稱只是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標志,可作為單位用人參考。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不得以取得職稱為由要求單位必須聘用。
(三)優化衛生系列職稱評審服務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衛生計生部門要按照人才分類評價的要求,完善評價標準,優化評審工作流程和評審程序,可采用考察臨床水平、實踐操作能力、病例診治方案等多種手段及定量、定性等多種方式對參評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能力進行綜合評價。全面實行“四公開兩公示兩報告一告知”制度,增強評價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公信力。著力推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社會化、信息化,為試點單位廣大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職稱評審服務。
三、試點范圍
(一)山東省立醫院、山東省千佛山醫院、山東省耳鼻喉醫院、山東省婦幼保健院、山東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青島大學附屬醫院、煙臺毓璜頂醫院、聊城市人民醫院、臨沂市人民醫院9所醫療衛生機構。
(二)試點單位衛生系列之外的其他系列專業技術人才可參照執行。
四、管理監督
(一)科學制定實施方案。試點單位應結合單位現有人才隊伍實際及事業發展需求,科學編制試點方案。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衛生計生委備案。試點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開展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二)強化管理監督。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會同單位主管部門加強對試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要嚴肅用人和職稱紀律,對違反政策、程序和紀律,隨意降低標準條件或嚴重違反競聘程序的,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責任。對不能正確行使用人自主權、不能保證用人質量的單位,責令進行整改,暫停試點工作;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加強組織領導。這次改革試點是我省職稱制度的重大創新,各試點單位及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注重調動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兩方面積極性,注重與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整體聯動,總結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各試點單位主管部門應根據衛生發展規劃及人才隊伍建設需求,指導試點單位開展崗位設置、規劃和方案制定。試點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體系,認真落實改革的主體責任,充分履行好用人自主權,精心組織好改革試點實施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自覺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廣大職工和社會的監督,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實施。試點工作結束后,試點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寫出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