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于種植體已有明顯松動,完全無法行使其支持功能者,在確實判斷清楚種植體周圍缺乏骨組織支持的前提下,把種植體去除。
去除時不要損傷組織,種植窩內的所有結締組織必須予以小心徹底地刮除,仔細檢查確認沒有纖維結締組織殘留后,徹底沖洗種植部位,使之充滿血塊,必要時可充填骨粉、羥基磷灰石等。切除種植頸部的牙齦組織,松弛粘骨膜瓣,在無張力的情況下嚴密縫合,使之完全覆蓋種植區。
去除種植體之后,若剩余的其他種植體足以支持義齒,可不必再次種植,否則可于一年后,待新骨已形成時,在原種植部位再重新種植。
(2)對于種植體周圍骨有吸收,但種植體松動不明顯者,可進行翻瓣刮治,去除炎性組織和其他種植體周圍軟組織,放入血液混合的羥基磷灰石,或其他骨代用品,然后嚴密縫合。
應當注意的是,不完全骨性結合的診斷不僅通過x光片檢查所見種植體周圍有透影區,還應結合臨床檢查種植體的活動度來判斷
千萬不能僅憑x光片種植體周圍的透影區,就作出判斷,特別是術后第一年,因骨重建尚未最后完成,有可能在x光片上見到種植體周圍有薄層透影區,不要輕易判斷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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