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17年衛計委《口腔器械消毒滅菌技術操作規范》解析
2016年12月衛計委發布了新的《口腔器械消毒滅菌技術操作規定》,此次頒發的文件不同于以往的操作規范通知,屬衛生行業標準,并對口腔器械消毒滅菌的管理、操作、監測等一系列流程做了更明確、詳細的規范要求。本次文件的實施日期為2017年6月1日,后續的相關政策我們也將持續為您關注、解析。
二、新標準要求醫療機構制定專業管理制度 ,設立獨立、布局合理的消毒處理區,需分為回收清洗區、保養包裝及滅菌區、物品存放區,并對各區域的設置及工作范圍進行了明確規定。
三、要求合理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及設施(如:回收器具、手工清洗池、工作臺、超聲清洗器及滅菌設備等)。
四、規定使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合法有效的耗材,并對多種消毒劑及材料制定使用規范。
五、要求配備專業的消毒滅菌工作人員,并進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崗前培訓及繼續教育,并對培訓內容做了具體規定。
六、標準還明確了口腔器械處理的基本原則,嚴格要求口腔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的基本要求,對不同危險等級的器械制定明確的滅菌水平標準,對于器械的回收,進行了詳細規定。
七、標準對于手工清洗、超聲清洗、自動清洗及器械干燥提出具體的操作要求,對清洗和干燥的溫度及操作方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對牙科手機做出特定要求。
八、標準詳細說明了不同危險等級的口腔器械的包裝及封包要求;明確了器具的檢查及保養規定。
九、提出了滅菌方法的選擇,闡述了滅菌器的使用、維護、監測規定,說明了滅菌器的滅菌周期,強調只有B類滅菌器才能用于牙科手機等器械滅菌。
十、對滅菌消毒檢測、特別是小型滅菌器提出了規范要求,要求消毒及滅菌物品符合相關監測參數標準后才可放行。
十一、對器具的存儲做出了若干規定,消毒及滅菌物品需分開放置,并標識,對于無菌包裝的無菌物品有特定時效規定,而裸露及一般包裝的高度危險器械需立即使用,最長不超過4h,中低度危險器械在干燥容器內保存不宜超過7d,存儲室內環境也需符合相關要求。
來源:海德曼